“派出所吗?我捡到了一只猫头鹰”

扬子晚报网6月10日讯(通讯员 江公 记者 陈咏)6月9日晚,只猫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吴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,头鹰当事人称捡到了一只受伤的只猫猫头鹰。

及时救助

“我是在田里发现它的,它好像受伤了,只猫飞不起来,头鹰我就把他带回家了。只猫”报警人小王对民警说。头鹰接到群众报警后,只猫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,头鹰找到了这只可爱的只猫“小小猛禽”。此时,头鹰它正趴在水桶里,只猫睁着萌萌的头鹰大眼睛,警惕地观察四周。只猫

民警检查发现,该猫头鹰幼崽腿部受伤,无法独立飞行。为避免二次伤害和病菌感染,民警带上手套将这只萌物捧起,将它安置在纸盒内,先行带回派出所照看。并联系扬州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,连夜将受伤猫头鹰送往中心紧急救治。

“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麻烦警察同志跑这一趟了。”民警将受伤猫头鹰交给扬州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后,中心闻主任向驱车赶来的民警表示感谢。记者发稿时,受伤的猫头鹰已交由扬州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妥善安置,待康复后放归自然。

校对 盛媛媛